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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_资产管理_华体会官网里尔赞助商登录地址_华体育官网最新下载app

关于2022年度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于:资产管理 日期:2025-01-31 12:15:45 浏览:21次

  关于2022年度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2022年度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3〕29号)收悉后,市政府格外的重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并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完成企业优化重组。深入推动新一轮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市属国资国企实现系统性重塑和战略性重组。改革后,国资布局更加协调,形成了“2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10家产业集团+1家资源要素保障平台”的新发展格局,市属企业主责主业进一步聚焦,改革的积极效应进一步显现。2023年,市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良好,实现资产总额7006.02亿元、营业收入1462.96亿元、总利润109.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4%、23.86%、18.72%,均创历史最好水平。1家市属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实现零的突破。2024年,力争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利润分别增长15%、20%和10%以上。

  (二)加快调整投资布局。聚焦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未来产业等六大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布局力度,积极发挥国有投资主力军作用。2023年,市属企业完成有效投资1140.19亿元,同比增长10.67%,投资规模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2024年,力争市属企业完成有效投资120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900亿元,增速不低于10%。组建宁波国资研究院,加强国资国企战略性、关键性、全局性理论和实践问题谋划研究。修订出台《国企市场化基金管理办法》,构建“1+N+X”国资基金群,充分的发挥“以投带引”作用,推动市属企业基金实现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围绕半导体、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去年新成立了8只基金,完成投资项目124个;完成出资41.5亿元,撬动3.6倍以上社会资本。2023年,市属企业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投资达178.6亿元,同比增长12.6%。

  (三)突出科学技术创新引领。着力在“数字化的经济”领域多点发力布局,宁波首个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正式上线,宁波城市大脑一期完成验收,宁波通商创业互助基金与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共同组建宁波甬水桥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多园并进,提升新质生产力产业集聚和服务能力,甬江实验室、鲲鹏生态产业园、甬江软件产业园、胜遇数字产业园等一批项目快速推进。引导国有企业加大科学技术创新投入,加大科学技术创新在业绩考核中的权重,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将研发费用中加计扣除部分视同利润加回比例提高至1.5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对原创技术核心研发团队开展中长期激励,以考核“指挥棒”引导推动市属企业加大科学技术研发和创新探索的力度。2023年,市属企业研发投入67.6亿元,同比增长53.6%。

  (四)积极打造人才高地。新组建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实体化运作,加快整合全市人力资源,为国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大力推进企业“三支队伍”建设和人才强企战略,探索将中高端人才引进考核指标纳入市属企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23年,引进硕博士249人,其中博士数量同比增长50%;新增高层次人才22人,申报国家级引才19人,人才引进数量位列全省地市国资首位。新增各类创新平台14个,其中新设博士后工作站2个。研究出台一体建强国有企业“三支队伍”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新时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机制。全面统筹国资国企系统教育培训,通过“高经班”“管培生成长计划”等,提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专业能力,力争2026年底前,中层管理人员中拥有高级技术职业任职资格或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达到60%以上。

  (五)全力推动“三资三化”。加大国企存量资产盘活力度,2023年,市属企业完成盘活项目42个,回收资金共计109.5亿元;2024年,力争超50亿元。建立盘活

  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长效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在消费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领域培育Pre-REITs等资产证券化项目,形成盘活资产与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力争市属公司实现REITs项目首单发行。加快资源资产化进程,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防资产产权改革取得突破,第一批人防工程确权登记完成355宗,总面积达202.35万平方米。推动市属企业探索开展水务、公交、燃气、产权车位等存量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快速推进资本证券化,全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增至10家,8家各级市属企业入选宁波市拟上市企业培育库。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专项行动,制订《宁波市国有企业并购上市公司工作指引》,支持企业围绕主责主业稳慎开展上市公司并购。探索将市值管理纳入市属企业年度考核,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市值倍增计划,实现再融资50亿元以上。开展上市公司ESG报告1试点,促进国企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一)加快推进一流企业建设行动。更高水平推进改革深化和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两大攻坚,扎实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后半篇文章”,制订出台《宁波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加快建设一流企业行动方案》,推动市属企业由物理整合向有机融合跃迁,逐渐增强国有企业“基础支撑、产业引领、科学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四大功能,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指导市属企业精准对标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强而优”“专而精”双示范企业培育库。推进规范高效董事会建设,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指引》,制定外部董事履职行权指引,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探索推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全覆盖。2023年底,市属集团总部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取得实质性突破,相关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国资委肯定。研究出台《市属企业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推进子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依法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

  (二)深入实施三项制度改革。全方面推进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改革,市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继续保持100%,8家集团总部中层实行任期制管理;在全省首次推行企业副职薪酬差异化改革,差距达1.94倍。我市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做法被评为全省国资国企重大改革“揭榜竞优”最佳改革实践案例。2023年市属企业新提任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97.75%,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达3.48%,员工市场化退出率为0.48%,累计调整不适岗干部78人。2024年,将持续提高管理人员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员工市场化退出率,确保各级企业新提任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不低于90%。逐步优化薪酬分配制度,力争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

  低于50%,经理层成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60%,坚决杜绝“保底”绩效年薪。

  (三)优化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出台《宁波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试行)》,全面应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标计分规则和薪酬核定标准,实现一体考核、多种运用。结合市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等,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逐条分解,对标一流企业、对表行业标准,努力构建导向鲜明、重点突出的“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和推动企业更好履行责任使命。以新一轮宁波市国企改革重组为契机,推动各市属企业修订完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薪酬管理、全员绩效考核管理等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指导市属企业健全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坚持薪酬分配与效益、绩效等紧密挂钩,提高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的比重,按照企业分类拉开各层级管理人员薪酬差距倍数。推动中长期激励提质扩面,对已实施中长期激励的15家子企业成效进行总结,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广,继续探索多元化激励工具。

  (四)大力推动混改提质增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三江汇海”混改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公布第四批“三江汇海”计划名单,“三江汇海”入选企业增至9家。制订出台《宁波市属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实施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促进混改企业有效管控。深入开展“双百专项行动”,2023年,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新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名单,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获“双百企业”评估优秀等次。全面落实市扩大有效投资“5210”攻坚行动要求,推动国企民企在资本融通、产业对接、创新协同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合资合作,更好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一)深化授权放权机制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更新《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国资监管事项精简为五大类15项。持续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制定《宁波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上的水准,明确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公司集团授权放权22项,对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公司集团授权放权6项,对两类公司试点公司集团授权放权3项,指导各公司集团结合实际对所属子公司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层层“激活”,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主体活力。对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做评估,并通过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方式动态调整。

  (二)打造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监管,出台《市属企业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六大类风险事件纳入实时报告、年度报告范围,做到及时研判、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加强企业高风险业务监测监管,严控大额资金往来、大宗贸易、境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风险,探索研究制定贸易业务风险防控手册,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管理机制。快速推进国企数字化监管,迭代升级“宁波国资大脑2.0”并上线运行,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揭牌成立,启动信创国资云建设。加强债务风险监管,研究出台全市国企债务风险管控指导意见,指导各级融资平台公司全力落实化债任务,压降平台公司数量和债务规模。建立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等部门“定期会商+实时响应”相结合的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实现地方债务全口径监测监管。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市属企业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形成重点领域合规指引、合规事项库和合规操作手册,坚持合规管理与法务、内控、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协同运作。出台《宁波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两家重点子公司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推动市属公司集团和二三级重点子企业全方面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深化平安国企建设,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加大容错纠错力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加大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又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市属企业探索建立“容错事项库”。

  (三)探索构建国企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协同,推动国资监管与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等部门建立完整监管制度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出台《关于高质量构建市属企业内部大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建议》,指导市属企业尽快建立“党委统领、监督协同、全程闭环”的内部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企业纪委与各类监督力量协同的监督机制,通过年度工作统筹安排、监督力量协同配合、监督过程信息共享、监督成果相互共用等方式,进一步实现监督信息充分整合、高效利用,推动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业务监督有机融合,监督效能效率大幅度的提高。探索建立由国资、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年度综合巡审机制,为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甬人大常〔2021〕48号),优化调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口径、内容、报表体系,逐步将前湾新区、高新区等市属开发园区及委托监管国有企业纳入报告范围。总结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的工作经验,研究构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专题报告机制,适时将涉及国资国企重大改革事项、重大工作举措等符合向人大通报、报告以及提交讨论决定的工作内容纳入报告范围,并对报告的时机、程序做必要规范,依法依规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大事项报告。加强完善人大监督、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机制,健全未完成整改工作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容、方式,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和督促整改“闭环链条”,确保人大监督、审议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