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惠安城乡文旅有限公司招聘4人公告

来源于:资产管理 日期:2024-09-27 15:11:32 浏览:21次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福建惠安城乡文旅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拥护党的领导,拥有非常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对年龄条件有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须具有所属服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党籍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⑧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⑨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⑩国家法律和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⑪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⑫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可进行查验。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请在自行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以下两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24年9月23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市的报考人员;(2)2024年9月23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泉州市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要求为惠安户籍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书面结论。

  5.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考岗位无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一项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①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需体现工作岗位);②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明(需有详细缴费明细);③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

  (一)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合乎条件的岗位,报名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1.网上提交个人隐私信息(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隐私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9月27日17:00关闭。报考人员报名材料改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29日17:00,届时报名系统将无法提交及修改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30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请关注惠安人才网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一定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综合成绩100分。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面试成绩合格线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下一环节。

  1.面试。具体实际的要求将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如下: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一定要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后续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惠安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不是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有一定的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检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劳务派遣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来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各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在各公司的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从其说明,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一)为严肃本次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2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被核准聘用为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问题导致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合乎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6个月,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公司决定是不是在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重视,了解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有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建惠安城乡文旅有限公司及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