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27日电(记者 字强)扎扎实实执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措施;禁止在履职过程中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民营经济人士应争当爱国敬业、遵法运营、立异创业、报答社会的榜样……近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政商往来“正面、负面、倡议”清单(试行)》,为推进政商往来亲而有度、清而有为,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划出了“底线”、亮明“红线”,指明晰方向。
政商往来正面清单共有11条,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要安身岗位作业责任,坦荡真挚、光明正大同企业往来,自动作为、靠前服务,大力支撑企业开拓立异、发展壮大,实在营建重商、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政商往来负面清单共有11条,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法令和法规和有关方针规定,公平公平、清正廉洁对待企业,禁止对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反映的困难、问题无动于衷、消沉应对、推诿扯皮、拖办延办、敷衍了事;禁止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招标、政府收购、工业支撑、项目批阅和申报、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市场监管、行政法律等作业中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设置隐性壁垒或乱用自在裁量权,提出轻视性要求或不合理条件;禁止截留涉企优惠方针、奖补资金,搞私相授受,违规使用方针投机或变相投机,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禁止乱用监管法律权利,在涉企监管服务中成心刁难、吃拿卡要,或趋利性法律、选择性法律,多头重复查看;禁止违规运用财政资金为企业出资、担保、拆借资金、融资等,以及以担任参谋、供给中介服务和方针咨询的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费或其他优点。
民营经济人士饯别“两个健康”倡议清单共有16条,最重要的包括大力宏扬“敞开容纳、富滇济世”的滇商传统,自觉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一致起来;自觉撮合腐蚀、“围猎”公职人员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向公职人员及其家族、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量力而行参加光荣工作和公益慈善工作,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