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咨询是指在规划编制部门正式作出规划决策、执行之前,为优化规划方案,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行性而开展的专家论证、公众征询或专题研究等工程咨询活动。开展规划咨询不仅是规划编制单位为提高决策管理上的水准而采取的主动行为,也是国家法律和法规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的明确要求。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设计、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设计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设计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点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有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设计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设计、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设计、省(区、市)级总体设计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设计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自身的需求确定。
规划咨询工作包括前期准备、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方案编制、规划实施和评估反馈等六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