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人,骨子里就有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若从进入大学学习法学开始计算,肖迪明与“法”的缘分已经延续了40余年了。
肖迪明是典型的“老三届”,1979年,他从湖南株洲茶陵的一个小村走出,考入当时的湖南师范学院(现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毕业后在大学当了4年老师,一直不曾忘记学法的志愿,后考上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并于1990年顺利毕业。之后,肖迪明一直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先后在法院、人大、政府法制办工作,如今又成为省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每一段工作经历都让他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立法也好,办案也好,都促进我不断去改进工作。”
作为一名法律人,肖迪明有着根深蒂固的法律思维,即讲求公平与规则。“我们考虑什么样的问题都是要公平,以公平正义为标杆。”在肖迪明看来,规则思维是法律思维的关键,如果每个人都自觉地遵守这种规则,法治社会就形成了。
“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作为湖南省政协委员,也作为一位从农村走出来的法律人,肖迪明很关注乡村振兴,如何为乡村振兴提供一份有效的法制保障成为他研究的重大课题。“我的理解是,要实现乡村振兴,归纳起来就是八个字:经济要强,环境要好——关键靠法治。”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的法律人,对于目前如火如荼的乡村振兴行动,您有何思考和建议?
肖迪明: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目标非常明确,指出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我认为乡村振兴这二十个字的目标实际上归纳起来就是八个字:经济要强,环境要好。
首先是经济要强。湖南是农业大省,但不是农业强省,现在在农业产业兴旺方面遇到了一些障碍。产业要兴旺就需要资本、人才和技术到农村去,但是谁愿意去?打比方,我是老板,我想把钱投向农村,但是我不敢,因为法律上缺乏保障。城市的贷款是有抵押的,而在农村,法律规定住宅和承包田都不能抵押,农民可以抵押的只有荒地,还只是使用权。因此,法律上没有保障,资金就不可能投下去。人才方面也是如此,现在大学生为什么都往城里走?如果到农村去,待遇能好起来吗?可以评职称吗?可以返城吗?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城乡的有机联结机制,大学生一旦下到农村,不知道哪一天才能跳出来。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政策去引导资金、人才往农村走,所有这些都需要法律保障。
从“环境要好”上来说更是如此。这里有两个环境,硬环境和软环境。我们正真看到城市建设慢慢的变好,但农村面貌却没有大的改观,有些农村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农村的污染可能比城市还严重。这是硬环境,还有软环境,也就是社会风气。在城里,人们可能越来越文明了,但农村还不一定。农村移风易俗的任务非常重,各种人情债使人喘不过气来。还有一些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宗族势力把控着天下,社会治安也使人不能放心,甚至有些地方还存在着黄赌毒等恶劣现象。这些都需要法律去引导、去规范。目前我们省法制办准备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做一个乡村振兴的法制保障研究,从立法、执法、化解矛盾等每个方面去研究,配合中央和省委的“一号文件”,把党委政府的决策用我们的行动去落实,最终促使农村振兴,让农民富起来。
肖迪明:高水平发展也是湖南的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从总量来说,我们的经济总量排在第9位,但人均却排到靠后位置。如果从发展质量来说,湖南的税收占比在全国是比较低的,说明我们的发展质量不是很高,这个不高并不是说我们不勤劳,而是由我们的产业体系不够优化导致的。
这些年来,湖南在不断地努力,产业体系在不断地优化。湖南的第一产业现在已经压缩到百分之十以下,二、三产业约占百分之四十几,目前湖南真正要发展的还是第三产业。
工业发展是必须的,但是发展服务业更应引起重视。服务业既能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问题,又能解决财源收入的问题。有人形容湖南的经济是“油烟房”经济:岳阳靠油,常德靠烟,城市靠房地产,这种经济是不可持续的,产业一定要转型。
您多年来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能不能结合您自身的经历,谈一谈湖南省的法治建设?
肖迪明:我当过老师,当过法官,也当过人大代表,这两年我又到了政府,这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法制建设的关键在政府,我们提倡依法治国,如果政府不依法,那都是空谈。正因为这样,政府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努力改善,当然也有一些还不够完善的地方,但总体来说我省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是在往前推进的。今年3月下旬,湖南召开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大会,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湖南的法治建设在全国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应该说湖南在打造法治政府方面,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在尽自己的努力,法治政府的进程也在不断向前推进。
肖迪明:学法律的人,骨子里面就是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我们看问题的一个标杆,就是公平正义。法治思维,最关键就是规则思维,遵守规则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但是法律它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追求理想、完美,法律人多少都有点理想主义;法律又往往滞后,因为法律是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制定出来之后,它不能轻易变动,而事物发展是变化的,这种发展变化不是每一部法律都跟得上的,所以它有两面性。因而法律不是万能的,法是治国的工具,但是光靠法是不行的,它还需要和德治结合起来。
肖迪明: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我觉得每一段经历对我都是特别的,对我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大学毕业当过大学老师,那几年对我来说在理论功底上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之后我又上研究生去进行法学深造,系统专业地强化了自身的法学素养;毕业后到了法院,通过把我大学里学的东西运用到办案过程中,让我知道了法律该怎么适用,法律条文开始与实践融会贯通。但是到了第三个阶段,我当人大代表,参与人大的立法工作,就更加体会到法律不是简单地背那些枯燥的条例词汇,法律是有故事的。每一条法律的正式形成都是经过反复调研、实践论证,甚至有些条款还经过多次争论才得以成形。因而,到了参与立法此阶段,我对法律法条的精神、价值有了更透彻的理解了。这两年我又到了政府,现在还是政协委员,这对我来说有补课的性质,又是一个新的学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