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税务报》刊发了一个稽查案例,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医药制品生产企业偷逃税款案件。涉案企业检查期内,以支付销售咨询费名义,税前超额列支业务佣金,共少缴企业所得税2550万元。佣金是医药行业难以回避的共性问题!
2022年4月,第一稽查局按照上级机关开展医药行业专项核查的工作要求,依照“双随机”抽查制度,抽选南通市Y生物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对其2019年—2021年税收情况实施分析核查。
检查人员了解到,Y企业主要从事孕检、毒检等检测试剂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是一家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陈某,财务负责人是季某。该企业经营状态良好,2020年之前,每年企业销售额为1亿元左右,疫情发生后,该企业转型生产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主体业务为向外国出口检测试剂。2020年企业销售额因此迅速增长,申报盈利近5亿元,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7500万元。
检查组运用征管软件、江苏省涉税信息大数据管理平台等分析工具,对企业申报数据、涉税信息等进行风险疑点综合分析,发现存在不少疑点。
企业销售费用率异动。申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企业2020年以前,每年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率为20%左右。2020年,其营业收入急剧增长,销售费用也同步增至2.7亿元,占收入比率为26%。2021年,虽然企业出售的收益相比上年下降至4.2亿元,但销售费用却一下子就下降至5500万元,占收入比率仅为13%。企业销售费用率为何异动,是市场原因还是人为原因?
上游开票单位关系异常,业务费用支出蹊跷。检查人员发现,2020年—2021年期间,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且Y公司支付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开票企业中,有24家是有限合伙企业,并且具有注册地点相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交叉的关联企业特征。这一些企业向Y公司所开发票名目均为“贸易咨询费”,总金额合计达2.01亿元。一家从事检测试剂生产的企业,接受了何种贸易咨询服务?为何数额如此巨大?
其他应付款变动异常。企业资产负债表信息数据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企业其他应该支付款期末余额为1.7亿元,但到第四季度期末时,企业其他应该支付款金额却锐减至3100万元。其他应该支付款科目余额一般显示企业应付或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情况,该企业的高额其他应付款,短期内为什么大幅度减少?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利用往来账隐匿收入或转移收入未申报情况?
综合风险分析发现的各项疑点,检查人员认为,Y公司在经营费用支出和收入申报方面疑点突出,具有逃避纳税嫌疑,决定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2020年—2021年期间,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且Y公司支付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开票企业中,有24家是有限合伙企业,并且具有注册地点相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交叉的关联企业特征。这一些企业向Y公司所开发票名目均为“贸易咨询费”,总金额合计达2.01亿元。
经查,Y公司在2020年—2021年期间发生的2.01亿元业务咨询费,实为王某介绍海外业务的居间费,在性质上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佣金支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税前扣除比例,不允许超出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按照上述规定,检查人员在对检查期内Y公司可税前扣除的佣金金额进行确认后, 依法对其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2550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的处理决定, 目前案件的税款追征和执行工作仍在进行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案企业以销售“咨询费”为名,将业务佣金超额税前列支,通过虚增销售费用的方式,将业务佣金超额税前列支,通过虚增销售费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逾千万元,逃避缴纳税款的案例。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扣除一定要遵循真实性原则,不能证明费用真实发生的,不能扣除。 但实践中,咨询费往往存在着容易虚构,真假难辨的情况,如若此时涉案企业未能提供完整资料以证实咨询业务真实,最终极易被认定为不得税前扣除,进而面临作纳税调增,甚至直接对企业当期所得税作核定征收,以较高的核定征收率计算税款的可能。
税务机关将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广泛收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大企业数据采集力度等方式,对医药生产行业销售费用的支出方向、比例和幅度等做到心中有数,建立行业企业销售费用核查“参照系”。
随着金四系统升级、“以数治税”全面监控、增值税申报比对升级,个别企业通过违规找票冲账、买票冲账、伪CSO开票冲账,滥用咨询费税前扣除的现象、套取费用将无处遁形,企业切勿触碰红线!
通过 以上是为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的内容,各位企业主必须要提高风险意识,尽管业务真实,但若后续手续和财税处理不注意的话,容易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当然,若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能为您定制解决方案,欢迎与我们联系 。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