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于:行业动态 日期:2024-07-09 15:27:02 浏览:15次

  2010年6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科,主要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的职责划分情况。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监督管理体制。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均已建立责任人负责制,每家行政事业单位都固定设有专职的资产主管员和资产管理员,做到专人专管。

  (三)资产信息化管理情况。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于2011年1月上线启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均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资产管理工作。2019年3月我市已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第三次升级改造工作,资产管理系统的提升,解决了原来资产数量大、种类非常之多而造成的管理难度大、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目前我市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纸质与系统双同步的审批手续。

  (四)全市资产总量及构成。2019年全市资产总额169.50亿元,负债总金额129.50亿元,净资产40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27.30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2.20亿元。

  (一)多措并举,增强管理。为了优化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增强单位管理意识,先后多次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一是2015年开展产权登记工作;二是2016年开展清查、核实工作;三是2017年开展债务资产清查工作;四是从2014年至2020年每年度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五是2017年试点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六是从2018至2020年每年度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七是从2010年至2020年先后举办了十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八是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每月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月报编报工作;九是2013年和2019年两年先后开展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规范出租手续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制度健全,逐渐完备。从2011年起,先后出台了《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儋府办〔2011〕35、36、37号);2012年印发《儋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儋府办〔2012〕138号);2015年重新修订印发《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儋府办〔2015〕10号);从2010年至2020年,先后6次修改并更新了《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通过逐渐完备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起一套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处置收入上缴的管理体系。

  (三)严把入口,下放权限。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行情报价变化因素,2019年12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做了更新修改,印发了《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儋财发〔2019〕1419号),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严把入口关,一方面避免单位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而造成大量财政性资金浪费,另一方面在资产配置审核过程中对资产管理严重缺位的单位,整改完后再给予申报,改变了单位“重购置,轻管理”的错误思想。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把管理权限下放到单位资产管理员的手里,把原来的事后参与转变成现在的事前参与,提高了资产管理员的参与度,有效推动资产管理“放管服”落地见效,有效遏制了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

  (四)狠抓严管,有效监督。为逐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出租出借管理工作,规范出租出借收入上缴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7月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工作,有很大效果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解决了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同时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引入市场之间的竞争机制规范出租手续,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五)主动作为,齐抓共管。为了更好的提高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意识,使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2019年开始将每年的11-12月份确定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月,每年的这两个月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要主动清理清查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并向上级或财政部门申报处置,把原来被动的工作转化为主动工作,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有效局面。

  (六)精心组织,夯实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对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我市精心组织的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继2018年后再次获得了海南省财政厅在全省通报表扬,为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夯实了基础。

  (七)支持改革,保障有力。为确保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根据全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2019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推动改革机构后各单位有序开展资产管理、划转、清查、接收以及审批工作,为深化改革后各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快完善体制和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提升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上的水准,重点在于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完善。要加快从法律层面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进行规制,建立“运转协调、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快速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修订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整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管理等各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继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全方面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及管理效率。随国家对资产管理工作不断重视以及各项制度的陆续出台,为满足新形势下的资产管理需要,逐步的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加强资产数据分析。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以信息化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及信息化,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及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三)建立科学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完整资产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的提升资产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推进精细化管理。依据正确科学指导,加大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资产绩效意识,确保资产管理完整性与资产利用率,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强化资产规范性。强化问责制,用绩效追责,达到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效应,同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核,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占比分。

  (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