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开展直达资金工作以来,海口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直达资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协调,推动各区、各部门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支出进度,着力加强监督,规范资金使用。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我市直达资金机制运转有力、有序、有效,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在支持疫情防控、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市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1年海口市直达资金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海口全市直达资金总体情况。2021年,全市共接收直达资金预算指标20.87亿元,已分配直达资金20.87亿元,分配进度为100%,其中:市本级接收6.40亿元,区级接收14.47亿元。
(二)海口市直达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全市直达资金支出19.32亿元,支出比例为92.6%。其中:市本级直达资金支出6.03亿元,支出比例为94.3%;区级直达资金支出13.29亿元,支出比例为91.8%。
2021年,我市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取得上述成绩,主要得益于省财政厅的全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以及我市各区各部门一起努力和积极努力配合的结果。经过两年多的运转,我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直达资金工作机制,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格外的重视。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特殊时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特殊举措。市领导格外的重视财政直达资金工作,针对省财政厅每月直达资金支出通报多次作出批示,我局主要领导也多次就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有一定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向市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获得市领导的肯定和大力支持。
(二)明确责任分工。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全体局党组成员参加,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一竿子插到底”的原则,定期研究调度全市直达资金工作;具体执行过程中,国库科牵头抓总,负责统筹协调,定期通报资金分配和支出完成情况,做好资金保障。预算科及其他科室各司其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直达资金分配及管理工作,指导市级预算单位、区级财政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直达资金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开展直达资金专项检查,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惠企利民。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全市财政系统上下联动,建立顺畅的直达资金工作沟通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通过定期会议、腾讯通、电话、工作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的将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最新工作要求,转达到各科室、各区财政局及预算单位。针对系统维护与数据挂接等问题,积极协助各区、各部门向省厅反馈,主动对接省厅科技服务中心与华清公司,有关问题得到了及时答复和解决;定时通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有关数据变化与预警情况,发现存在分配或支出进度过慢、未导入数据明细、红黄灯监控预警等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四)加强业务指导。各分管科室督促预算单位提前摸排,建立资金发放对象清单和台账,确保收到直达资金后能尽快分配下达。针对一些直达资金支出较慢的部门和区,由分管局领导带领相关责任科室,通过实地走访、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帮助解决直达资金支出难题。定期召集各区财政分管直达资金的同志,就全市直达资金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措施,指导各区、各部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确保直达资金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五)强化资金保障。我市在贯彻落实直达资金单独测算、单独调拨、单独列示的基础上,将国库资金调度与直达资金用款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对直达资金采取精细化管理,要求各区、各部门定期申报直达资金支出计划,按实际的需求资金量进行库款调度(或安排支出),增加资金调拨的频次,加大对基层直达资金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区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一方面防止由于资金不到位影响直达资金支出;另一方面避免资金沉淀到基层,造成现金流额外支出所挤占。在去年年底库款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得益于直达资金日常精细化管理,年底及时调拨资金到各区,集中加快直达资金支出,使直达资金支出效率大幅提升。
2021年年末我局开展了直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我市直达资金仍存在部分预算单位在资金分配和支出后,没有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系统并挂接数据,惠企利民补助发放明细填报较慢、未及时上传附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责任机制、资金下达支出情况通报和定期自查整改机制,督促各区各部门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出、预警信息处理及惠企利民表格导入等相关工作,我市各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和资金保障,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全市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