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扎实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年报工作

来源于:行业动态 日期:2024-07-04 10:06:01 浏览:15次

  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对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泰安市民政局扎实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各项工作全部按时顺利完成。经汇审,截至2023年底,市民政局机关资产总额339.35万元,较上年减少10.93%;负债总金额211.4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净资产127.87万元,较上年减少24.55%。

  精心组织安排,及时规范上报。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泰财资[2024]4号)后,市民政局精心组织安排,细化通知要求,在前期核对数据的基础上,对2023年资产年报的报送范围、内容、时间节点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督促各局属单位早筹划、早准备,做到人员明确、时间明确、任务明确、职责明确,及时规范上报。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为逐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市民政局研究印发《泰安市民政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构筑了制度屏障。该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资产清查与资产评定估计、资产报告和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基本涵盖了资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一套比较完善规范的资产管理活动的基本遵循,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将资产配置与资产调剂、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结合。明确资产配置原则,先进行调剂解决,确需购置的纳入预算管理;明确资产配置程序,严格按照预算程序办理,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资产配置限额标准和实际在做的工作需要,编报下年度资产配置计划,随部门预算一起上报,杜绝资产配置的随意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年内,市民政局机关共采购配置资产38件,价值4.75万元,切实满足了部门履职及管理服务保障需求。

  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成立局机关资产处置评估小组,对符合资产处置规定的事项做评估,确定拟处置资产清单。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对属于主管部门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全部提报局党组会进行审议,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处置国有资产,资产处置事项的程序更加严谨规范。年内,局系统内部优先调剂调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36件办公设备改善部分局属单位办公条件;按规定报废资产100件,价值9.40万元;三处闲置房产移交注资给市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很大成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浪费,盘活了闲置资产,优化了资产结构,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

  提高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应用,对新增资产,在财务入账的同时,同步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整填写资产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在具体核实资产实物使用情况基础上,制作并完整张贴带有条形码的固定资产卡片474张,做到账卡相符,完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建立完整资产年度盘点和定期清查制度,及时维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视听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