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本部面向集团内外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自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8:00可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本部面向集团内外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属国有全资公司,形成了“酒店、健康养老、旅游”三大业务板块,集团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和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集团控股设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601007.SH),金陵饭店从始至终保持着中国酒店业的领头羊,金陵连锁酒店遍及18省87市。
1. 参与集团公司投资并购、融资等资本运作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谈判工作;
2. 负责审核集团公司各类合同,修订并完善合同示范范本,指导集团公司合同业务工作;
3.负责健全完善公司法律合规事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负责扎口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章程进行统一管理,承办所属企业公司章程审核工作,指导推进所属企业加强企业管理;
4.牵头负责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牵头做好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处置,对所属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5.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建立和充实集团公司合同范本库,对集团公司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动态调整完善双重法律审核与合规审查清单,对纳入清单的基本制度、重要决策、重大经济合同做到应审尽审;
6. 负责为集团公司提供有关经营管理、业务等方面法律、合规问题的咨询,提供专业意见;
8. 处理集团公司各类仲裁、诉讼案件,负责收集证据、出庭应诉或配合外聘律师处理重大仲裁、诉讼案件,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
10.负责对所属企业法律审核、合规审查、法律顾问选配、重大案件处置、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并且开展法治宣传与条线. 负责承办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记录;
2. 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专业相关知识和有关政策,了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模式;
3. 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责任心强,拥有良好的自驱力和抗压能力;
4.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 在风险管控、合规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具有5年以上相关岗位管理工作经历。有国有企业管理岗位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7)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和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的;
(一)请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证书、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教育需有学信网认证材料,国外教育需有教育部认证材料)、有关专业资格职称证明、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述材料不退还,请申请人员自行留底),发送电子邮件至(邮件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或邮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大锏银巷17号博萃楼517室,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邮编:210029,联系电线。
(三)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检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合乎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或笔试、面试环节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本部面向集团内外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自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8:00可以报名。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本部公开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本部面向集团内外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属国有全资公司,形成了“酒店、健康养老、旅游”三大业务板块,集团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和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集团控股设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601007.SH),金陵饭店从始至终保持着中国酒店业的领头羊,金陵连锁酒店遍及18省87市。
1. 参与集团公司投资并购、融资等资本运作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谈判工作;
2. 负责审核集团公司各类合同,修订并完善合同示范范本,指导集团公司合同业务工作;
3.负责健全完善公司法律合规事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负责扎口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章程进行统一管理,承办所属企业公司章程审核工作,指导推进所属企业加强企业管理;
4.牵头负责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牵头做好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处置,对所属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5.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建立和充实集团公司合同范本库,对集团公司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动态调整完善双重法律审核与合规审查清单,对纳入清单的基本制度、重要决策、重大经济合同做到应审尽审;
6. 负责为集团公司提供有关经营管理、业务等方面法律、合规问题的咨询,提供专业意见;
8. 处理集团公司各类仲裁、诉讼案件,负责收集证据、出庭应诉或配合外聘律师处理重大仲裁、诉讼案件,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
10.负责对所属企业法律审核、合规审查、法律顾问选配、重大案件处置、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并且开展法治宣传与条线. 负责承办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记录;
2. 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专业相关知识和有关政策,了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模式;
3. 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责任心强,拥有良好的自驱力和抗压能力;
4.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 在风险管控、合规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具有5年以上相关岗位管理工作经历。有国有企业管理岗位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7)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和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的;
(一)请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证书、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教育需有学信网认证材料,国外教育需有教育部认证材料)、有关专业资格职称证明、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述材料不退还,请申请人员自行留底),发送电子邮件至(邮件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或邮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大锏银巷17号博萃楼517室,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邮编:210029,联系电线。
(三)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检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合乎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或笔试、面试环节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