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咨询范本

来源于:产业咨询与投资 日期:2024-04-08 19:05:50 浏览:21次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丁先生 (壹捌零 玖贰伍柒 叁陆叁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问:我是一名从事与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从业服务者,近年来在编制、申报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调查表)过程中,在多个县区林业局咨询、申报过程中,林政工作人员都明白准确地提出:根据国家林业局35号令规定,编制单位一定要有《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资质证书》,否则不予接收。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其中第81项明确规定取消资格要求。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令、2021年林资规〔2021〕5号文件也没有关于资质的规定。别的行业行政审批均已规范,但是在多数县区林业部门,明确要求需要编制文件附资质文件,否则不予接收。2022年4月18日曾有陈姓读者信箱咨询你局,贵局也没有正面答复。建议目的:1、县区关于要求资质条件的依据是什么?2、建议省级采用有效、合规的方式来进行规范;4、基层林业部门应当广泛宣传、严格执法,规范服务与咨询。

  你好!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3年5月21日,你在XX12345政务热线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相关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国务院于2016年2月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及《国务院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其中对第81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进行了清理规范,将原中介服务实施机构限定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的规定,调整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要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评审”。依据上述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无林地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要求。二、国家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作了具体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9月13日印发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明确要求:编制单位理应当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XX省林业局2022年9月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X林资字〔2022〕360号)规定: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要求经修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试行书面提醒、限期整改;发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存在虚构数据、事实,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等弄虚作假情形,严重扰乱正常行政管理秩序,或者给国家、社会、利益相关人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应当及时形成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报送至本级“黑名单”信息系统,依法公开曝光,并对其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为此,建议注意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质量。以上情况已与你电话沟通,你表示满意。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