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的人介绍,《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们在广泛征求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的人介绍,《目录(2024年本)》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仍沿用鼓励、限制、淘汰的管理分类,在保持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聚焦前期实施中的问题和各方意见建议,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对框架结构、行业设置、条目设置、表述规范等进行了调整优化,逐渐增强指导性、可读性、实用性。
框架结构上,在篇首和章首增加了政策导向说明,介绍《目录》的基本情况、修订导向和有关政策,逐渐增强指导功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设置做调整优化,更好体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趋势和行业管理新要求。
行业设置上,鼓励类新增了“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农业机械装备”“数字控制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消防”“建筑”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规格要求的条目。
条目设置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领域标准作用,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等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简单以生产能力、装置规模等作为新增限制、淘汰依据。
表述规范上,鼓励类主要发挥引导作用,在条目表述上主要根据不一样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特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宜粗则粗、宜细则细,对发展趋势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对发展趋势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限制类、淘汰类目录涉及禁止新增、淘汰产能,为突出可操作性,避免因内涵不清出现的“一刀切”,条目表述要求能细则细,尽可能聚焦重点品种,明确指标和参数。
条目数量上,总条目减少473条,其中鼓励类减少469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20条。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合并后的《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
该负责人指出,在贯彻实施《目录》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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